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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在“正大杯”第十届全国大学生...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我校在第十届京东未来“挑战杯”陕西省...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5日

我校第二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圆满落幕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01日

安康学院获批2项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3日

我校开展课堂教学创新示范课观摩活动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2日

2020年第4期《教学简报(高教研究专辑)...
《教学简报(高教研究专辑)》2020年第4期(总第128期)于近日出刊。本期教学简报以“高教研究”为主题,主要设置“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等栏目,重点推介了《一流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与实现路径》、《大学教学改革新思维和新方向》、《一次成功的冲浪:应急性在线教学启思》、《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理想标准与现实进路》等文章。这些研究成果,帮助我们正确把握“如何建设一流本科?”“大学教学改革怎样改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0日

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普通本科生课...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校发〔2012〕20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课外学分认定办法》),为肯定学生学习成果,及时对学生所获学分进行认定,现就本次普通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7级-2019级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 二、认定时限 2019年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0日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新生图像信息是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和数字化校园平台的重要基础数据,也是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重要依据,现将2020级新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20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时间地点 江南校区:10月20日  江南1号教学楼1103办公室门口 江北校区:10月20日  江北1号教学楼大厅一楼西侧 具体安排见《2020级新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附件)。 三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6日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148号)和《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和补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1.重修: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 2.补修:2019级转专业学生。 二、重补修范围 本次重修仅对2017~2018学年第1学期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参评人员教研...
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就2020年职称评审非主体系列参评人员教研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0年10月14日—2018年10月16日18时)。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持书面材料到教务处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教务处综合科  李莉   3261204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4日

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重修和补修课...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重修、补修课程从10月26日起开始上课,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课程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有关教师上网重新下载打印学生点名册,重修、补修学生名单已添加到该班学生名单中,并严格按照重修、补修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和考核。 二、通知学生上网查询个人课程表,选择跟班重修的学生按照课程表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并按照该门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参加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课...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11月2日-13日将对本学期非实习生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进行补考(以下简称“补考”),为确保本次补考工作平稳有序,现将补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补考安排 (一)分散补考:11月2日-6日进行,具体方案见《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表(分散)》(附件1)。 (二)集中补考:11月9日-13日进行,具体方案见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安康学院2020年第5期(总第129期)《教...
安康学院2020年第5期(总第129期)《教学简报(教育实习专刊)》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安康学院学生教学...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
  各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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