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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0-10-22 09:15     (点击: )


 

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将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1.检查方式

1)现场汇报:听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查阅资料:查看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等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台账、入库记录、领用及回收记录、使用登记等材料。

4)意见反馈:检查组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2.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于102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于排查出的能立即整改、查漏补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

2.完成本单位各实验室的自查自纠工作补充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准备好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等相关资料。

 

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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