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安康学院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 |
| 关于印发《安康学院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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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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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定学生自行修读慕课(MOOC)课程... |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为了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优质在线课程学习平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自行修读慕课(MOOC)课程,为肯定学生学习成果,及时对所获学分进行认定,同时规范认定程序和成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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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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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览表 |
| 序号 名称 所在学院 获批年份 1 农林与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 2009 2 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 3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 4 化学化工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6 5 电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 6 资源化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化学与环境学院 |
|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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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公示 |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4年秋季教材选用经任课教师选报,二级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复审,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8月2日。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综合科联系,联系方式:3261204。 教务处 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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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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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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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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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 |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4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学位法》的通过,对于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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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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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到期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的... |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对2024年到期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经项目主持人申请、二级学院(部门)初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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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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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安排... |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初步拟定2024年9月2日-9月6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课程(含缓考课程)补考,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一)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除未修、公共选修课(含限选课)、无补考的实践环节课程外,须参加补考的不及格课程(以下简称“不及格课程”);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缓考、重修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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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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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教材建设与管理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材办〔2024〕8 号)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拟推荐《数字化时代教材的建设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新教材培训与使用现状研究》《基于机器学习的教材质量动态监测评判模型与工具研究》等三个课题参加省上评选,现予以公示。如有 |
|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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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和评估中心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 |
| 2024年7月23日,教务处在2105会议室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专题学习会议,教务处和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汪义瑞主持。 会上,陈国杰副处长首先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详细阐述了《学位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对高等教育体系的影响。随后,李朴、梁郭子、徐玫 |
|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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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教材建设项目评审拟立项结果... |
| 2024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经我校教师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 评审、教务处处长办公会审议,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安康学院(2024)年教材建设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序号 申报人 申报人职称 拟立项教材名称 适用课程名称 拟立项类型 1 张海军 副教授 秦巴山区园林木本植物常用种类及生产养护技术 园林植物生产及绿地养护综合实训 公开出版 2 沈大刚 副教授 草坪识别 |
|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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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
| 安康学院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处长、主任办公室:2号楼2101室 电话:0915-3261102 副处长、副主任办公室:1号楼1103室 电话:0915-3261109 副处长、副主任办公室:2号楼2107B室 电话:0915-3261124 综合科(教材管理科)办公室:2号楼2110室 电话:0915-3261204 教学研究科办公室:2号楼 |
|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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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到期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 |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根据《安康学院课程思政改革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116号)和安康学院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到期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度立项未结题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2022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包括: (1)2022年度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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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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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度混合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混合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在中国大学MOOC等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课程均可申报。鼓励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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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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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一流专业2024年度建设任务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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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4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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