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深化我校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和创新教育改革,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大类,即“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运行模式
(一)项目立项
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均通过项目平台开展,最终由学校确定立项项目。
(二)项目结题
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学校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学校的结题验收结果。
(三)项目认定
学校对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认定为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推荐不超过40%的项目,参加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认定。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经评选认定为省级项目后,其中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将被推荐至教育部,参与“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评选。
按照教育部通知,2024年6月前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2024年6月以后立项的项目,按照本次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学校将从2024年6月以后立项并完成结题的校级项目中,推荐不超过40%的项目参加省级认定。请拟认定老师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相关认定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kujwcsjk@163.com,文件以“二级学院名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命名。材料包括:
1.《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涉及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经费情况等支撑材料须随附在申报书后。所有材料电子版合并形成一个PDF文件,以“二级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书”命名。
2.《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Excel版以“二级学院名称+汇总表”命名。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系统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把控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为项目的高质量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3.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广泛而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联系人:卫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1.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申报书
2.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认定汇总表
3.2024年6月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