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教纪〔2021〕1号)精神,现对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重(补)修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安排补考,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安排方案
1.分散考核:6月11日,由开课学院(部门)在6月7日前发布具体安排,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
2.集中考核:6月11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毕业班学生重(补)修课程考核补考安排表》,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务管理群中下载,及时通知监考教师和涉及到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开课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分发场地的协调。开课学院按照科目和人数于考前一天完成所有试卷(含考场所需相关材料)的印制和封装,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各开课学院试卷发放与回收人负责人于考试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回收试卷。
(二)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教师休息室)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教师休息室)
(三)成绩录入
根据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教纪〔2021〕1号)规定,任课教师须提交《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重、补修补考专用)》(附件1),平时各分项名称、比例和数值均须和毕业班学生重(补)修课程考核上次所交材料一致,不得更改,补考成绩如实填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收集《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重、补修补考专用)》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审核签字齐全后于6月12日18:00前交教务处考试科。
三、其他事宜
(一)请相关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毕业班本学期重(补)修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
(二)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印制好试卷和考试相关材料;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一卡通(三者有其一即可,一卡通需有信息和照片)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提醒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考试结束开课学院回收《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存档;有违纪记录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于6月12日上午将《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交教务处考试科。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853。
附件: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登记表(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重、补修专用)
教 务 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