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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学生自行修读慕课(MOOC)课程学分的通知
2024-04-09 09:52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为了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优质在线课程学习平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自行修读慕课(MOOC)课程,为肯定学生学习成果,及时对所获学分进行认定,同时规范认定程序和成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之间获得慕课(MOOC)课程证书的学生;慕课(MOOC)证书中课程开设单位为非安康学院方可进行认证,安康学院开设的公选课(含限选课)网上课程不在认证范围内。

二、认定标准

学生修读的每门慕课(MOOC)课时≥15学时且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每门课程认定为2学分,并以公选课形式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表,课时小于15学时的课程不予认定。

三、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及二级学院审核:2024年4月9日-5月7日;

教务处复核及成绩录入:2024年58日-10日。

四、认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报学生如实填写《安康学院慕课(MOOC)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能够支撑完成课程学习过程的材料(如课程学习笔记,作业,在线讨论、测试及考试等)和证书,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学习过程材料和证书均为一式两份。

(二)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课程学习过程的材料、证书(带二维码)进行审核,审核材料由教学秘书于2024年5月7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凡无法提供课程学习过程材料和证书的,各二级学院一律不得认定。

(三)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将一套材料返还二级学院存档,另一套材料教务处存档。

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按照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刘老师。

附件:安康学院慕课(MOOC)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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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安康学院慕课(Mooc)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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