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期完成,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和2020年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须结题验收。尚未到期但已达到结题标准的校级项目,亦可申请参加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形式
1.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与国家、省级项目的初验工作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结题验收以专家审阅材料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2.《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4.《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开支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学生答辩PPT(电子版,仅提交国家级、省级项目);
6.项目成果作品、产品实物、证书等;
所有材料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类上报。
四、时间安排
1.各项目组于2023年4月6日之前将结题验收材料上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完成校级项目的验收和国、省级项目的初验工作。
2.各二级学院于4月12日之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将组织对国家级、省级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往期项目结题率密切相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督促项目主持人抓紧时间做好验收结题准备,同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经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提出延期申请,主持人是2023届毕业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将视为自行中止。
3.到期未结题的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再指导新的项目。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积极引导优秀项目进行成果的转化应用。
5.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地 址:江南校区2107B室
联 系 人:徐江涛
咨询电话:3261124
邮 箱:akujwcsjk@163.com
附件:1.2021年立项和2020年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一览表
2.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教 务 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