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2年到期的校级教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共计40项,其中2020年立项的项目27项,未按期结题项目13项(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打印《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简称《结题验收报告》)一份、《结题验收支撑材料》一份,连同电子版一起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结题验收报告: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单独成册。
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按项目申报书(盖章)、中期报告(盖章)、项目成果顺序整理,A4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成果有视频材料的提交光盘一张,附在支撑材料之后。
2.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对收到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在《结题验收报告》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并填写《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简称《结题验收汇总表》)。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验收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三、结题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种。
1.纸质材料:①《结题验收汇总表》一份;②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份;③每个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一份。
2.电子材料:将《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验收报告》、《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打包,按照“单位名称+2022年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411417104@qq.com。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12月29日之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育研究室2107A,不受理个人结题材料。
四、其它事项
1.因特殊情况,2020年立项的教改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向教务处提交《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申请延期一年。
2.上年度申请延期或结题不合格“暂缓结题”的项目,本次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否则学校将撤销项目。被撤销项目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学校教改项目。
联系人:张亚晴 电话: 3261813
附件:1.安康学院2022年度应结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