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附件1)、《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教字〔2021〕22 号)(附件2)、《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42 号)(附件3)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本学期统计与不统计范围
(一)统计:
1.本学期在12月3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本学期部分完成的教学任务,先统计所有产生的教学工作量,下学期须落实剩余的教学任务;
3.本学期补考和已完成课程考核的考核工作量。
(二)不统计:
1.本学期未进行的课程(即:将本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到下学期进行),待下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随下学期期末一并统计;
2.本学期未进行课程考核的考核工作量,待下学期课程考核后,随下学期期末一并统计;
3.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即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自行确定时间、方式,组织申报和审核,故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核对、申报(12月13日---12月16日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核对和申报---二级学院审核(12月19日前)---教务处复核(12月21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结果并下发二级学院公示材料电子版(12月23日前)---二级学院院内公示、教师补报和修改,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12月27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公示(12月28日-30日,仅公示一次)---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报送纸质版材料(2023年1月2日18点前)---教务处将本学期教学工作量数据报人事处(2023年1月3日)。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课程教学工作量(附件4,无教学任务的教师无个人表),请教师及时查询。教师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对个人表中最后一列“工作量”数值认真核对。无误的,无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其他操作;对系统计算有误的或为空白的,一律按照“多退少补”(增加填数值,减少填负数)的原则,由教师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在填报时,须在备注栏说明所填数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二)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量统计表》(附件5),汇总、审核、公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含电子版),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五、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按照《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教字〔2021〕22号)(附件2)执行。
(二)申报说明
1.教务处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1公选课命题和阅卷;2教务系统中安排的监考和线上考核的监考;3试卷分发与回收负责人,由教务处手动统计。教务处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2.二级学院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计入教师工作量详表和二级学院工作量汇总表,由教务处公示后交人事处。
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时,课程期末考核考试性质选择“正常考试”;补考考试性质选择“补考”。
考试性质中“正常考试”、“补考”的每种类型最多只能填写1条记录,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合并各个类型计算后填入相应的栏目中,当某项栏目没有数值时填0。特别提醒:凡教师输入的数值(除0外),均在备注栏中做详细说明。命题和评阅:须注明出题课程名称和份数、阅卷班级和人数等信息。
机器自动评阅或无评阅记录的,仅计入成绩录入工作量,须折合成阅卷份数,按折合阅卷份数填入相应的阅卷中。每生折合阅卷份数=0.133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六、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教学工作量、交叉课程考核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含挂靠本学院的各部门行政人员)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
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统计本学院教师(含挂靠本学院的各部门行政人员)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经任课教师确认,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7)。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备注栏中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人数系数、评教系数、命题份数、阅卷份数、计算结果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进行院内公示;在院内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二级学院要督促教师按时进行补报、修改并及时进行审核,对教师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反馈和举报等事宜,及时进行回复、记录和核实。
(三)12月28日-30日,教务处公示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仅公示一次)。
(四)教务处公示无误后,请二级学院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两份,于2023年1月2日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
八、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或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915-3261853。
为服务教师及时、正确的申报工作量,解决申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联系电话留给考研的学生;请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教师加入QQ群(群号:717855464;群名称: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申报咨询);入群需要实名验证,通过后请将“群昵称”改为:XX学院(XX部门)+姓名。
附件:
1.《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
3.《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4.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课程教学工作量
5.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工作量统计表
6.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7.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