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1月4日-13日进行本学期集中课程考核,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课程考核分类和具体安排
(一)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育实习学生不及格课程返校补考
1.集中补考:1月4日(安排见附件)。
2.分散补考:1月5日-8日,由开课学院协调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安排,由开课学院提前公布分散补考考核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二)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迟到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的期末课程考核
1月13日前由开课学院协调学生所在学院安排此类课程期末考核,由开课学院提前公布考核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三)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
1.集中考核:1月4日-13日(安排见附件)。
2.分散考核:1月6日前完成,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协调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安排,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提前公布分散安排考核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二、工作安排
(一)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场地的协调。开课学院(相关部门)按照科目和学生人数,于考前1天完成所有试卷(含考试签名表、考场记录表、演草纸等相关材料)的印制和封装,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开课学院(相关部门)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试卷。
(二)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或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
三、工作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教室管理科及时对考场进行消杀。
2.相关二级学院对参与考试的考生、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和巡考人员在考前、考中、考后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者,由相关学院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管理。
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现学生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和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901,联系人:刘铁),待教务处在学校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研判,另行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
(二)考试工作要求
1.请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相关要求,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监考、违纪学生记录和上报、阅卷、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等环节负责把关。
2.已集中安排的课程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考试时间或地点;确因特殊原因,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按调整方案执行。
3.《安康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开课学院统一打印,装入试卷袋,对于计算类考试请备足演草纸,演草纸由各开课学院(相关部门)统一盖章后装入试卷袋,由监考教师发给考生,考生须在演草纸上写学号、姓名、班级、科目等信息,考试结束予以回收处理。半开卷专用纸于考前一周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到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统一领取。
4.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督促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一卡通(三者有其一即可,一卡通需有信息和照片)按时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发送功能的通信或电子设备、照相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5.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提醒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严禁私自调换监考,监考过程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违纪考生签字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送至开课学院,不得包庇、隐瞒或私自处理。严禁监考教师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发送功能的通信或电子设备、照相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6.学校成立巡考工作组,对本次课程考核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履职、疫情防控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巡考具体安排另行发布。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课程考核巡考工作组,对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履职、考风考纪、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二级学院巡考工作方案于12月31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7.对课程考核组织工作和教师监考履职不到位、学生考试违纪等问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请监考教师登陆新版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查询个人集中课程考核(1月4日-13日)安排的考务信息(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0-2021”,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
(三)请学生登陆新版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查询集中课程考核(1月4日-13日)安排的考务信息(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0-2021”,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
(四)考试结束当天开课学院回收《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存档;有违纪记录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或开课部门指定人员于第2天上午将《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交教务处考试科。
(五)所有成绩(含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到本学期进行的课程、教育实习生返校补考课程)须由任课教师于1月21日18点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下载存档材料。
(六)留学生课程考核由国际教育学院协调开课学院准备考试材料,并通知留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3261853。
附件:本学期集中课程考核具体安排表(含教育实习生返校补考)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