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未完成教学任务且在本学期继续进行的课程(以下简称“上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附件1)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统计范围和教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时间
(一)统计范围:
1.上学期在9月25日前未完成教学任务(含上学期因疫情未能按时进行的《书法鉴赏》《乒乓球》《国画》《大学体育4》等),安排在本学期继续进行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本学期(含本学期课程提前到2020年6月-7月进行)已完成教学任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除外)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3.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即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自行确定时间、方式,组织申报和审核,故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教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时间:12月24日8点---12月27日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申报工作。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网上申报(12月24日8点---12月27日18点)---二级学院审核(12月30日18点前)---教务处审核(2021年1月2日18点前)---二级学院公示(2021年1月5日18点前)---材料报送教务处(2021年1月6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21年1月7日-9日)---教务处报人事处(2021年1月10日)。
四、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师及时登录系统---信息查询---工作量查询,确认系统生成的查询工作量。依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计算,除以下所列(三)、(四)、(五)条外,一律由教师按照“多退少补”(增加填数值,减少填负数)的原则,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在填报时,须在备注栏说明所填数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二)上学期在9月25日前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延长到本学期进行的课程(不含3门公选课)均未进行教学评价,故所有教学评价数值均取1。本学期课程(含本学期课程提前到2020年6月-7月进行并完成教学任务和上学期延迟到本学期进行的3门公选课)按照系统教学评价结果计算。
(三)由部门开设的《军事理论》《形势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所产生的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由开课部门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核算、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四)留学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由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进行核算、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五)无纸化考试所产生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信管处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核算、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六)课程考试工作量
1.考试命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
其中试卷类A卷计1份,B卷计1份;非试卷考核方案沿用上学期的计0份,第一次使用非试卷考核方案或本学期非试卷考核方案与上学期变化较大的,计1份。教师只填份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4学时/份计算结果。
2.监考:
(1)凡本学期(含本学期课程提前到2020年6月-7月进行并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里集中安排的集中课程考核,教师选择“正常考试”、“补考”时,其监考(场次)直接取教务管理系统各类别统计结果,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1.5学时/人•场计算结果。
(2)本学期艺术学院写生返校重新手动安排的补考和上学期延长到本学期手动安排的期末课程考核,由监考教师选则“其他”,填入监考次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1.5学时/人•场计算结果。
(3)现场打分的不计监考工作量,按照“3.评阅---(2)现场评阅”规定执行。
(4)随堂考试、提交材料不计监考工作量。
3. 评阅:
(1)阅卷:教师只填写阅卷总份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2)现场评阅:1-3名教师评价打分,每位评分教师按学生人数填阅卷份数,须在备注栏中逐项写明班级、课程、人数等信息,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3名以上教师现场同时评价打分,须折合成阅卷份数(4名教师现场评分:每位评分教师按每生=0.75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5名教师现场评分:每位评分教师按每生=0.6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3)机器自动评阅或无评阅记录的,仅计入成绩录入工作量(如:军事训练、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公共选修课中的网络视频课;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试讲、专业实习等实践类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指导,最后由一名教师录入成绩),须折合成阅卷份数,按折合阅卷份数填入相应的阅卷中。每生折合阅卷份数=0.133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4)试卷集中发放与回收:以教务处备案为准,须折合成阅卷份数,填入考试性质---“其他”的阅卷中。1天折合阅卷份数≈14份,半天折合阅卷份数≈7份,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4.注意事项
(1)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时,课程期末考核考试性质选择“正常考试”;补考考试性质选择“补考”。试卷发放及回收考试工作量、公共选修课中网络视频课、上学期延长到本学期进行的期末考试、本学期艺术学院写生返校重新手动安排的补考的考试工作量考试性质选择“其他”。
(2)考试性质中“正常考试”、“补考”、“其他”的每种类型最多只能填写1条记录,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合并各个类型计算后填入相应的栏目中,当某项栏目没有数值时填0。特别提醒:凡教师输入的数值(除0外),均在备注栏中做详细说明。出卷和阅卷:须注明出题课程名称和份数、阅卷班级和人数等信息。
(3)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一律退回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超过申报时间无法修改的,由教师在二级学院公示期间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参照模板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教研室(系主任)、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联系人:刘铁)同意后,教务处留存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并修改教师个人表、学院汇总表电子版;二级学院公示后无修改后再进行打印和签字。
五、二级学院之间交叉授课(含公共课、实践、实验等课程)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
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分别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填写《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经授课教师确认,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备注栏中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人数系数、监考次数、出题份数、阅卷份数、计算结果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单位教师审核通过的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与《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并进行公示。
(三)二级学院工作量公示无误后,请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仅电子版)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两份,于2021年1月6日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电子版发教务处考试梁老师。
(四)2021年1月7日-9日,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仅公示一次),2021年1月10日报人事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反映。
七、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电话:3261853。
附件:
1.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 教学工作量修改申请(模板)
3.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
4.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