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教学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6级普通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10 12:1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校发〔201220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课外学分认定办法》),为肯定学生学习成果,及时对学生所获学分进行认定,现就本次2016级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仅对2016级普通本科毕业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认定。

2017级、2018级待正式开学后再另行通知。2019级普通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属于学生的第二张成绩单,不再由教务处进行统计。

二、认定时限

本次仅对201951-2020430日期间,2016级普通本科生参加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的成果进行审核并认定所获学分。

三、时间安排

1)正常申报和审核

学生申报时间:2020511-518

二级学院系统审核时间:2020519-25

教务处审核时间:2020526

2)被退回修改重新提交或不通过重新申报、补报和重新审核

学生申报被退回修改重新提交或不通过重新申报、补报:2020527-28

二级学院、教务处对学生申报被退回修改重新提交或不通过重新申报、补报的条目进行审核:2020529-31

3)归档、统计汇总

二级学院存档、统计汇总时间:202061-68

四、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安康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向所在二级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课外学分。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根据《课外学分认定办法》及本院实施细则,核查学生提供的电子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审核学生申请的项目和学分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

2.学生和二级学院按照《安康学院本科毕业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操作流程》(附件2)进行申报和审核。

3.各二级学院将学分认定结果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相应的材料和统计表(附件3)打印存档备查,作为学生毕业时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

4.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复核汇总后计入学生学业成绩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依据学校《课外学分认定办法》相关要求,成立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组,由院长或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安排专人对学生课外学分进行认定。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课外学分认定办法》及本院实施细则,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使每位学生明确课外学分认定的重要性。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在即,务必督促其积极申报。

3.各二级学院要依据《课外学分认定办法》及本院实施细则和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严格把握学分认定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认定,严禁弄虚作假,特别是要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的现象。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的认定工作进行抽查。

4.承办竞赛(活动)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要将认定时限内参与竞赛(活动)未获奖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以便二级学院核定参与竞赛(活动)学生申报的课外学分。

5.2019届毕业生结业换证1人(视觉传达设计151班)还差5个课外学分。因该生无法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故待该生结业换证时一并手动申报、审核,由教务处考试科联系正方公司将获得课外学分计入成绩单。2019级延期毕业生1人(体育教育151班)还差6个课外学分,因该生目前参军,故待该生退伍返校后,依据编入年级再行安排。

 

附件:1.安康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请表

          2.安康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系统申报审核操作步骤说明

     3.安康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统计表(分二级学院)

 

教 务 处   

2020511

附件【3.安康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统计表(分二级学院).xls已下载
附件【2.安康学院本科毕业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项目学分操作流程.docx已下载
附件【1.安康学院本科生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请表.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公布本学期2020届毕业生补考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学期2020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