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及时了解教师教学情况,进一步提升教学管理水平,有效促进教风建设,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
二、评教对象
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均为被评教对象。
三、评教主体
全校所有非毕业班的学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院领导、教学督导。
四、评教内容
1.学生:对任课教师和教材进行评价。
2.教师:只对听过的课程进行评价。
3.领导与督导:学校督导、二级学院领导及督导对听过的课程进行评价。
五、评教方式方法
学生在新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学生评教采取网上集中评教和分散评教两种方式,集中评教具体时间和机房安排见《安康学院网上集中评教时间安排表》(附件1);分散评教在评教时间内自行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教即可。网上评教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附件3。
六、相关要求
1.评教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是网上评教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按照《安康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3〕165号)》要求,通知每位学生和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评教任务,实时参评情况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布。未按要求完成网上评教者,将被限制使用教学管理系统部分功能。
3.每位学生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独立进行认真如实的评价,并正确提交。另外,为了便于教师改革课堂教学,请同学们评教时在评教界面下方“评语建议”栏中填写你的意见建议,要求用语文明、客观,有利于教师教学反思、改进工作。
4.二级学院已备案的授课学时不足本门课程总学时1/3者不参加本次评教。
5.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陈国杰,联系电话:0915-3261838)或评估科(联系人:方昕,联系电话:0915-3261810)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