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安康学院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全校实验室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营造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创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通用类)》(附件2),对实验室中涉及到的有限作业场所进行排查和整治,特别是危化品保管室、常规药品保管室、实验室废弃物存放点等有限空间。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1.自查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9日至25日
2.检查阶段:2019年11月26日至30日
四、整治内容
请各二级学院依据《安康学院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下列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治: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不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未建立管理台账;
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未采取连续通风和检测措施;
3.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在现场或未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5.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不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6.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以及未经负责人审批作业;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未实施应急演练。
8.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对实验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认真开展自查整治,宣传教育,按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责任。11月25日前将《安康学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情况和检查整治表》签字盖章(附件3,表中相关栏目如果没有请填“无”)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akujwcsjk@163.com。
联 系 人:徐江涛
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1.安康学院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2.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通用类)
3.安康学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情况和检查整治表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