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1.统计范围:仅限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教师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9月5日8点—9月8日23点59分,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教学和考试工作量申报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1.《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
2.《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校发〔2013〕87号);
3.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二次和2018年第二次)。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8月30日前)—系统统计结果教师核对(9月4日18点前)—教学、考试工作量网上申报(9月5日8点-9月8日23点59分—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9月12日18点前)—教师网上确认工作量(9月13日8点-9月15日18点前)—二级学院公示和教师签字确认(9月16日-19日)—材料报送教务处(9月20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和公示(9月23日-25日)—报人事处(9月26日)。
四、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1.理论教学工作量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所有课程系数K1均取值为1。因课程系数K1、教学计划基础数据错误,导致系统统计的工作量与实际教学工作量有出入的,教师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在网上【教学工作量申报】中进行更正(系统统计多于实际课时的,填报负数,扣减;系统统计少于实际课时的,填报正数,增补)。
2.实践(实验)课、分组课、实践环节等教学工作量系统未自动统计,任课教师需按工作量计算办法,通过网上【教学工作量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计入。其中,课内实验课时教学工作量教务系统已参照理论课工作量计算办法按1组开设计入,分组课任课教师需按照实际授课工作量核算在【教学工作量申报】补报差额。
3.在岗的专任教师填报6课时教研工作量。
4.考试工作量(含学期初补考、毕业生清考和结业换证考试)请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期末考试选择“正常考试”;期中考试选择“期中”;补考选择“补考”;毕业生清考和结业换证考试选择“毕业补考”;试卷发放及回收考试工作量、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和教务处认定的其他考试工作量选择“其他”。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不允许随意选择。江北校区监考和江南校区监考工作量均按每场次1学时填报。
6.课程考核改革的考试工作量申报要求:2018-2019学年第1学期通过检查验收的课程,任课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中选择“其他”,按二级学院实际核定、公示的考试工作量填入“阅卷”栏进行申报;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考核改革课程,任课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本次仅填报原考试工作量,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待检查验收后,按实际核定的工作量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在教务系统中申报。
7.各二级学院指定的试卷发放及回收负责人(含学期初补考和毕业生清考)按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江南校区、江北校区每天均按1学时填报考试工作量,半天折半计算。
8.对同一个教学班同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情况,教务管理系统未自动统计,任课教师需根据实际授课情况依据文件在【教学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通过审核后计入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9.公共选修课中的网络视频课教学工作量在教务管理系统未自动统计,任课教师依据每班27个教学工作量(不计任何系数),在【教学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通过审核后计入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10.劳动课、无纸化考试、形势政策、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工作量,由开课部门统计直接报教务处进行核算,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11.留学生工作量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统计,国际教育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五、二级学院之间交叉授课(含公共课、实践、实验等课程)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分别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填写《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经授课教师确认后,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教学任务项目、各项系数、计算结果等信息。特别是要对教师网上申报的多人同授一门课、实践、实验环节的教学工作量和考试工作量,在审核时,要注意核实教学任务、相关系数、监考次数、批阅试卷份数等数据信息,做到有理有据。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教师网上申报的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与《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并进行公示。
3.二级学院工作量公示无误后,请将《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仅电子版)和《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2份,于2019年9月20日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电子版发教务处考试梁老师。
4. 2019年9月23日-25日,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只公示一次),9月26日报人事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反映。
5.教师申报工作量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请查阅《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二级学院教师所申报的教学、考试工作量查询和审核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请查阅《安康学院教师所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查询和审核操作指南》(附件4),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电话:3261853。
七、其他事宜
教务管理系统将切换到2018-2019学年第2学期,会影响到2019-2020学年第1学期部分功能(如调停课、借教室等)的使用,在此期间调停课、借教室等受影响的业务,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解决(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838)。
附件:
1.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
2.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
3.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申报操作指南
4.安康学院教师所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查询和审核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