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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9-08-31 16:2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秋季开学校园安全专项督查要求及《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安全有效防控实验室风险,确保校园平安,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9月3日前完成自查,学校9月4日抽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项目表》)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见《项目表》:1.组织体系,2.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记录等等。

2.实验室准入机制、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落实情况(见《项目表》:3.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学生实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实验教师和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证书,安全承诺书,安全手册,安全提示、安全新闻宣传、网站实验室安全教育模块,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相关材料、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材料等等。

3.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落实情况(见《项目表》:8.化学安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领用回收、使用、处置等全套材料。

4.《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建立和使用情况(详见6月28日《关于启用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的通知》,链接地址为http://www.aku.edu.cn/info/news/2013_page/36514.htm)。

、检查方式及分组安排

1.检查方式

以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

2.检查分组及人员

江南校区:钟泽斌、余谦、王刚、高立平、赵斌

江北校区:王开忠、李景林、张纪生、张峰、杜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对新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列入隐患整改动态台账。发现的隐患能立行自改的立行自改,自改完成后予以销号;发现的隐患不能自行整改的,填写《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报告单》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尽快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予以销号。

 

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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