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教学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2019-05-29 16:3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6月3日对我校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等。

(二)检查内容

对照《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19〕1号)中《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

(三)时间安排

2019年6月3日。

二、组织领导

迎检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组接待及会议准备

检查组联络接待及汇报会准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教务处负责。

(二)迎检材料及实验室现场准备

1.工作报告(含PPT)由教务处负责。

2.档案材料

汇报现场学校层面的档案材料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整理,院系层面的档案材料由二级学院、科研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分别负责整理。

(1)组织体系

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由教务处负责,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2)规章制度

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由教务处、保卫处负责,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3)安全教育

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材料由保卫处负责,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4)安全检查

学校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由保卫处负责,院系层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5)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

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6)消防安全

学校层面的消防安全相关材料由保卫处负责,院系层面的消防安全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分别负责。

3.实验室现场准备

(1)各二级单位于5月31日前对实验室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实验室内要做到地面无杂物、桌面无灰尘、设备摆放整齐。实验楼楼道内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消防通道通畅。

(2)6月3日上午,各二级单位领导及实验室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实验室相关材料摆放整齐,熟悉实验室基本情况,并做好回答检查专家现场问询的准备。

(3)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介绍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整体情况。

四、注意问题

(一)各二级单位要对照《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19〕1号)中《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内容,再次逐一排查,要件件有落实(哪些原本合规,哪些已经整改,哪些正在整改中),抢抓时间,整改到位。

(二)根据最新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19年5月31日),继续更新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三)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要汇编成册。

(四)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文件材料、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安全承诺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台账、危险源清单、实验室人员培训证书......等《检查项目表》中要求的各类各种材料要完备。

(五)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执行“即用即领,当日归还”制度,全过程管理(包括审批、采购、入库、保管、领用、使用、回收等)的所有资料和记录要完备;常规化学药品、试剂账目清晰,保管、领用等过程材料规范完备,清理过期药品;化学试剂标签要张贴规范,信息填写完整;废弃物要分类贮存,标签张贴规范,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废弃物中转站有进出库台账。

(六)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安全警示标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等要张贴到位。

(七)灭火器、灭火毯、沙箱、微型消防站、急救药箱、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通风装置、防爆装置、阻火装置、气瓶防护装置、应急照明灯等安全设施装配到位;废弃的水、电管路及时拆除;报废的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内杂物尽快清理。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19期教学秘书暨新教务系统操作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网上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