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重修的课程即日起开始上课,现将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重修课程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有关教师上网重新下载打印学生点名册,重修学生名单已添加到该班学生名单中,并严格按照重修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考核。
二、通知学生上网查询个人课程表,按照课程表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若重修课程与新修课程冲突,学生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自学重修,经批准后可自行修读,并按照该门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办理自学重修的学生务必在2019年4月12日前到各二级学院办理自学重修手续(课程不冲突不允许办理自学重修),逾期不予受理。
三、自学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安康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自学重修申请,并将 《安康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留存本学院一份备查。
四、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自学重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辅导老师联系,参加老师的当面辅导不少于3次,并填写《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辅导记录表》。全部辅导结束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留存《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辅导记录表》。
五、重修课程考核与期末正常课程考核冲突时,须先参加正常课程期末考核;重修课程须申请缓考,跟随次学期初补考一并进行。
六、请务必通知需重修的学生从4月8日起随下一年级相应课程及班级学习、考试,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学生名单及课表
2.安康学院自学重修申请表
3.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辅导记录表
教 务 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