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与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71号)文件精神(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确定课程(群)负责人,并于3月27日前将《安康学院课程(群)负责人审核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261824
电子版发送邮箱:18478309@qq.com
附件:
1.《安康学院课程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71号)http://bgs.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14&wbnewsid=3283
2.《安康学院课程(群)负责人审核备案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