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学校于3月14日至15日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了督导检查。请相关牵头部门、各二级学院、信息中心和蚕桑重点实验室根据自查情况和学校督导检查反馈情况,仔细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具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中不能自行整改的,尽快补充报送给各牵头部门。所有已报送给牵头部门截止3月18日仍未落实的的隐患问题,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报告单》于3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kujwcsjk@163.com)。
2.根据督导检查反馈情况,补充、调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的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13个方面,除实体性的隐患外,也包括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快整改。根据到3月24日整改落实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相关信息(已经落实的,填整改完成时间销号;各项信息须填写完整),于3月25日将完善后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实践科,邮箱akujwcsjk@163.com)。
联系咨询人:徐江涛
电 话:3261124
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