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推荐、审核和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开课条件
1. 公共选修课的主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
3. 对所开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 有详细、适用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有教材或参考书;
5. 教学效果好。
二、二级学院推荐程序
1. 11月22日~12月2日:二级学院组织老师申报推荐公选课程,指导开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书(附件1、2)。本学期新申报的公选课、上学期已开设但教学内容有较大变动的课程,需制定/修订教学大纲(按本院2017级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写作)。
2. 12月3日:二级学院报送《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附件3)、开课申请书及课程教学大纲,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8478309@qq.com。
三、 其他相关事项
1. 公选课总课时为30学时,周课时为2学时,从第一周开始上课。
2. 学校鼓励专业相近、方向相关的2~3名教师共同组建、开设一门公选课。此类课程将上浮10%教学工作量。
3. 根据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公选课分为创新创业教育、人文、科技、艺体四大类。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本院教师学习《安康学院第四轮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公共选修课的设置要求,并本着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的要求组织推荐课源,尤其要组织好课源相对紧张的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以及研究生、公务员、职业资格证考试等相关公选课的申报,指导教师做好教学大纲,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根据课程报送与课程需求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后提供给学生进行选课。
附件:1.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书1
2.安康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书2
3.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