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2〕88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重过程、促结果”,进一步提升大创项目的训练成效,学校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已批准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2项国家级、32项省级和66项校级项目。
二、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教务处核查。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经费开支情况。
2.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4.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5.项目转化预期:项目是否可转化为创业实践项目或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交二级学院审查。
2.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教务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1.通过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学校按规定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
2.对工作不力、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或进展缓慢的,学校将责令课题组限期改进,否则暂停划拨项目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3.已经全部完成计划工作任务内容的校级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项目成果作品、实物及其它附件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验收。
六、几点要求
1.以上各项工作务必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日程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2.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困难,要及时予以纠正或协调解决。
3.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中期检查及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中期检查表和项目经费本于2018年11月30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akujwcsjk@163.com)。
附件:1. 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 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