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落实。
一、课程考核方式统计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式登记表》(附件1),并于12月1日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102办公室)备案。
二、课程考核安排
1.分散安排
(1)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专升本
根据教学计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于12月29日之前由二级学院安排随堂进行。
(2)2017级(不含专升本)
根据教学计划,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于2018年1月5日之前由二级学院安排随堂进行。
(3)工作要求
①实践类、艺术体育类课程中不宜集中安排考核的,由二级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实践教学考核工作的补充规定》(教字〔2012〕50号)安排。
②因提前结课需提前安排考试的课程,或因调整教学时间需安排在实训周之后进行考试的专业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时间,通过教务系统安排考试,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③所有分散安排课程的考核方案,于12月15前报教务处备案。
2.集中安排
(1)考试时间
①公共课程:
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专升本:2018年1月2日;
2017级(不含专升本):2018年1月8日-9日。
②专业课:
2014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专升本:2018年1月3日-5日;
2017级(不含专升本):2018年1月10日-12日。
(2)工作要求
①集中安排考试科目的确定
全校集中安排的公共课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确定;各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由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进度和考核方式确定。
②集中安排考试方案的制定
集中安排的考试课程统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其中公共课集中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安排,监考教师由二级学院选派;专业课程考试方案由二级学院全权负责安排。
通过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务必注意:班级课程考试的考场尽量相对集中安排,并选择座位数合适的考场;每场考试应尽量安排有任课教师担任监考,不能出现同一名教师上午(或下午)跨校区连续监考两场的情况,并注意教师上课和监考不能跨校区或冲突。有关考务安排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安康学院考试课程安排流程及操作要领》(附件2)。
三、考试试卷的准备工作
1.命题
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要加强对期末考试试卷命题的组织管理,探索以应用能力考核为导向的课程考核方式,试卷命题范围应围绕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增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运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系(公共教研室)主任要切实做好试题质量的审核工作。
参加本学期考试改革的课程,按该课程考核改革方案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2.试卷抽审
期末试卷的审核,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其中公共课程试卷全部审核,专业课程试卷每个专业随机抽审2门,复审人需填写《安康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附件3)。二级学院根据审核结果通知命题教师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方可印制,并于12月20日前将试卷审核表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
3.试卷印制、保管、分发和回收
(1)公共课试卷由公共课教研室组织印制及分装,二级学院安排专人按时进行分发和回收;其它试卷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
(2)各二级学院要明确试卷审核、印刷、分装、考前保存的工作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作好试卷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3)教师凭《安康学院试卷委印单》(附件4,亦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常用表格—考试类”栏目下载)到印刷厂印制和领取试卷。
四、严肃考风考纪
1.学校成立考试工作督查小组,对全校的考试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重点督查各二级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情况;各二级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做好考试安排,加强对考试各个环节的检查落实,并于考试前将二级学院期末考试检查值班表于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2.要认真做好考前宣传与动员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严格按照《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5)履行好监考职责;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康学院考场规则》。特别强调:督促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发送功能的通信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及时做好试卷评阅、课程成绩分析和学生学业成绩记载工作
1.成绩记载
进一步加强考试成绩管理,严格要求教师按照《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校发〔2013〕157号)文件要求记载学生学业成绩。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成绩分析
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后,教师需从教务系统输出“安康学院课程期末成绩分析表”,并按照教务处《教字〔2013〕32号》文件规定做好成绩分析。
3.成绩录入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下午18:00成绩录入系统将自动锁定(第20周实训课程除外,单独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解决),不再接受成绩录入。教务处将统计不及格科目,安排下一学期补考。对未按要求录入成绩的课程,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补考;相应的任课教师,由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补考工作安排
2017年1月19日-25日安排下学期开学初补考。
5.资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要提醒教师严格按照《安康学院课程考核“平时成绩”支撑材料的基本要求》(教字〔2013〕50号)、《安康学院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资料收集与整理的有关要求》(教字〔2013〕60号)、《安康学院试卷归档规范要求》(院发〔2010〕3号)文件要求做好考核资料归档工作。考试成绩单、平时成绩记载依据(含考勤表、作业登记表、平时测验、期中考试成绩单等)由授课教师装订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存档。
六、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卜晓婷,联系电话:3261853。
附件:1.期末课程考核方式登记表
2.安康学院考试课程安排流程及操作要领
3.安康学院考试试卷审核表
4.安康学院试卷委印单
5.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