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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18日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
序号 实验区名称 负责人 立项 年度 级别 1 化学化工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王浩东 2008 校级 2 地方院校数学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赵临龙 2008 校级 3 《教学论》为平台的职业技能训练量化设计模式实验区 何家理 2008 校级 4 以地方问题为学习引导,面向基层的经管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余谦 2009 省级 5 以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区域需求为导向的农林专业人才培养 模式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30日

省级精品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主讲人 省级 批准年份 1 中国古代文学 孙鸿 省级 2009年 2 有机化学 - 省级 2008年 3 高等数学 赵临龙 省级 2005年 4 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论 何家理 省级 2008年 5 园林艺术 袁海龙 省级 2012年 6 古代汉语 杨运庚 省级 2013年 7 园林植物造景 袁海龙 省级 2014年 8 园林工程测量 王占潼 省级 2014年 9 园林树木学 沈大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31日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一览表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专业负责人 立项时间 级别 财务管理 经管系 余谦 2014年 省级 园林 农生院 袁海龙 2013年 国家级 汉语言文学 中文系 戴承元 2013年 省级 园林 农生院 袁海龙 2012年 省级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统系 赵临龙 2012年 校级 财务管理 经管系 余谦 2012年 校级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0日

安康学院优势专业一览表
类别 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小学教育、旅游管理 国家级特色专业 园林 陕西省特色专业 园林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教育) 陕西省重点专业 数学教育、语文教育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汉语言文学、农学、园林、财务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发表时间:2023年07月28日

国家级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批准文号 1 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国家级 教高函[2014]7号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0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生电子注册的...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2日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
各二级学院、各位学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8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23〕10号)安排,现将我校考点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以下简称CET)和口试(以下简称CET-SET)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4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籍...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处理范围   1.凡不合格课程累计学分达到学籍处理条件的学生;   2.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二、处理依据 按照《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1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2日

关于实习工作专项检查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党政办发〔2023〕23号)安排,学校于9月21日至22日开展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人员 第一组:张东红、汪义瑞、王开忠、程国栋、李伟杰、杨芳、罗小琴 第二组:余谦、李岩、陈国杰、郝礼军、郑武斌、黄婷、李婷 二、检查时间 校区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组 联络人及 联系电话 江南校区 9月21日 数统学院、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0日

关于本学期学生缓考、已修免修、免修免...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校发〔2022〕23 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学生缓考、已修免修、免修免考等进行申请和审核等事宜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申请类型 (一)缓考 缓考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前一天办理,按时参加次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因病缓考,须提供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有效医疗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1日

安康学院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学生: 根据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精神,我校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截止报名日期满18周岁的我校在校生和在职教师,可自愿报名。 (二)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本次均不允许报名。 (三)我校学生不允许在校外其他测试站报名;我校测试站不接收校外人员报名。 二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1日

(教字〔2012〕22号)关于印发《安康学...
发表时间:2012年05月28日

关于实习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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