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搜索结果
关于开展教务处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57号),现将教务处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1.考核人员范围: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教务处级干部(实职)、2020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师德考评人员范围为除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4日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开展202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依据《安康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发[2019]257号),为确保202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 须选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教材,严禁选用专科教材。 2.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须选用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书目指定教材(详见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3日

关于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
各二级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20〕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一)监测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考前14天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关于省级一流专业教科研成果认定范畴及...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我校教师在第三届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寒假临近,为消除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自查整改工作 1.自查整改时间 2021年1月13日前。 2.自查范围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8日

关于网上选修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限选...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从2020级起开设公共限选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及要求 1.限选课程包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地域特色文化、生态文明教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四类,每类修读1学分,共4学分。 2.本次全校限选课共开设课程7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类3门,地域特色文化、生态文明教育类2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5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教督〔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8日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公示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网上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和教务处审核、二级学院(部门)公示和教师签字确认等环节,本学期全校教学工作量已汇总完毕,现予以公示,请及时查阅。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9日。 教学工作量如有问题,请教师在公示期内持申请材料(模板见《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6日

教务处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排,经教师个人述职,部门全体教师民主测评,考核考评小组讨论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年度考核结果: 1.优秀1名:梁波 2.其他人员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师德考评结果: 1.优秀1名:徐江涛 2.其他人员考评结果为合格。 公示期为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0日。如有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8日

2020年度教学奖励公示(第三次)
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校发〔2019〕73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教学奖励经各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现将第三次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月8日18:00前持支撑材料到教务处综合科予以更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8日) 联系人:李莉    0915—3261204   备注:教师指导学生在安康学院学报及核心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5日

关于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
各二级学院: 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附件1),公布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 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结合本学院情况,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5日

关于公布2018年双师课程试点项目验收结...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关于参加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启...
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陕教师办〔2020〕35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培训会。现将我校参加培训会议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规范引导一流师范专业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评建结合,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支撑。 二、培训内容 1. 师范类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1日

关于启动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康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 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在线开放课程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5日

共有 1785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119 页   当前第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