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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学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13 17:1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安康学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安康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安康学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强化师范类“一流专业”内涵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康学院关于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全面启动、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以“五个度”为主线,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教师参与”的工作组织思路,对标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系统梳理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加以改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校10个师范类专业分别按照《师范类专业申请认证时间规划表》(表1)的要求,扎实做好专业自查自建与自评工作,在规划的时间前递交申请参与二级认证,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有3个左右师范类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证,有1-2个师范类专业启动三级认证工作,使得我校的师范类专业特色优势更加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基础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表1 师范类专业申请认证时间规划表

年份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申请认证专业

汉语言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体育教育

小学教育

美术学

学前教育

英语

音乐学

地理科学

三、组织机构

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教师参与”的工作组织思路,建立校院两级组织机构,确保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务、科研、学团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学工部、团委、招就处、国资处、发规处、信息化处、图书馆、国际处、党政办、宣传部、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规划和协调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2.研究解决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资源配置、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

3.审议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重要文件、自评报告等主要材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主任。

(二)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科研副院长

成 员: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秘书,院办、学工办主任等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自查自建与自评工作。

2.负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与落实,主要包括: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自评报告》撰写、支撑及佐证材料的收集与整理、专家进校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

3.负责撰写已通过认证的师范类专业《整改报告》,并组织实施整改。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分为启动、认证准备、专业自评与迎评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相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成立以二级学院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多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学校要通过网络、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相关二级学院要承担专业认证的主体责任,通过研讨会、培训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提升专业教师、相关管理人员及学生对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与内涵的理解,营造“人人熟知、人人参与、人人奉献”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协同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任务重、跨时长,需要全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推进。作为专业建设主体的相关二级学院要围绕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目标,制定本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组建核心团队,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学校要做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从经费、条件、政策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

(四)加强标准引领。师范类专业要紧紧围绕“五个度”的要求,按照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八个方面进行梳理总结,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和优势,对标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设计课程体系,开展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及反馈,整理教学档案与支撑材料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扎实做好专业自查自建与自评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条件保障。学校为每个获批受理的师范类专业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优先保证师范类专业师资配备,制定激励措施,鼓励专业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挂职锻炼;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建设,满足师范生“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持续抓好校外实习基地特别是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

)政策保障。学校对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在招生计划、条件建设、经费预算和教学成果、教改立项、教学团队等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持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附件 师范类专业认证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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