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实验室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 
 实验实习实训 
 毕业论文 
 “两库”建设 
 现代产业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正文
安康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模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9日    浏览次数:

安康学院本科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参考模版)

(各实习单位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甲方:安康学院       乙方:实习学生        丙方:实习单位

为保障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切实保障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等相关规定,经三方友好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实习基本信息

1.实习岗位:        中小学教师实习岗位              

2.实习内容:             教育实习                  

3.实习期限:          月               止。

二、甲方责任

1.审核丙方实习资质及条件和提供的实习岗位,确保符合实习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2.科学制定实习方案和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实习目的与任务、实习起止时间与形式、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纪律与安全要求、实习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等,对实习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负责乙方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日常巡查、考核评价和管理工作。

4.实习前,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实习安全教育培训,为乙方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5.做好实习过程管理和检查巡视,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对实习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协调处理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保障实习工作平稳推进。

6.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并做好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三、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实习管理规定、丙方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不得在实习期间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赌博等任何违法违纪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形象与声誉。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行业规范。严禁违规作业或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注意人身、交通、财产及住宿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或意外,应第一时间采取自救措施并向甲、丙双方报告。

3.实习前,按要求参加甲、丙双方组织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及专业指导,认真学习并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

4.实习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定期向指导教师及辅导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遇到实习困难、劳资纠纷或权益受损等问题,应及时、客观地向甲、丙双方反映,寻求协助解决。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需请假,须按甲方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5.严格遵守丙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实习期间接触到的丙方非公开信息。爱护丙方提供的办公设备、生产工具及资料,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丙方财物损坏、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丙方责任

1.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安排匹配的实习岗位与内容,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生校外指导老师,负责日常实习指导、技能教学和考勤管理。

2.实习前对乙方开展岗前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场所、作业设备,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或便利。

3.严格遵守劳动用工规范,保障乙方合理作息,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每日实习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4.保障乙方实习安全,不得安排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习作业。不得向乙方收取各类费用和扣押财物或证件。

5.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丙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纪、屡教不改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丙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并通报甲方。

6.实习期满后,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或鉴定,协助甲方完成实习考核。

五、违约责任与事故处理

1.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件,由过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甲方未履行安全教育、过程管理等职责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校纪校规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因丙方设施设备缺陷或管理疏忽造成的,由丙方承担主要责任。三方均有积极协调保险理赔的义务。

2.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中途请假或提前终止实习的,必须经甲丙双方指导教师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终止实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三方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学校(学院)、乙方(学生)、丙方(实习单位)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代表签字)       (学生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条:安康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