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项目管理、教学成果培育等工作,主要包括: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及修订工作组织实施;
2.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配套的教学大纲模板,安排组织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3.负责专业建设及优化调整工作,组织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4.规划并组织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结项等管理工作;
5.规划并组织各类国省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结项等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结项等管理工作;
7.组织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慕课建设等工作;
8.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建设、结项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与推荐工作;
10.负责组织各级教学名师的选树工作;
11.组织观摩教学、示范课、课改沙龙活动等;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