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安康学院学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1.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安康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2)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关联学位证书编号后下载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2张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申请表上贴一张,证明书上贴一张)和同版电子照片(30K以下)拷来。
2.2001年以前毕业的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安康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2)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如无学历验证报告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截图)或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关联学位证书编号后下载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近期2张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申请表上贴一张,证明书上贴一张)和同版电子照片(30K以下)拷来。
(5)高考招生录检表复印件。
(6)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注:早年没有上网的学历必须提供毕业生验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7)在校期间其他相关档案材料。
以上(5)、(6)、(7)项所需材料在安康学院档案室复印并盖章(安康学院档案室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图书馆二楼)。
二、办理流程
1.登陆安康学院教务处网-服务指南-常用下载学生常用中下载(http://jwc.aku.edu.cn)《安康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或《安康学院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安康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或《安康学院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到教务处提交申请和所需材料。
3.教务处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4.如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来办理。
5.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请务必保管好补办证明书。
三、办证地点
1.办理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2.联系电话:0915-3261901。
注:从2019年4月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申请补办相应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