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修订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及配套教学大纲的通知》《关于启动安康学院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自主权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暨专业负责人说专业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审核范围
除试点学院以外的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单招)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答辩时间
2026年9月17日(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答辩地点
江南校区4号楼4204室
四、答辩审核安排
(一)答辩方式
答辩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参与人员范围
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三)答辩程序
1.二级学院负责人汇报本学院学科专业布局,体现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
2.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汇报重点指出本专业改造思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体现,说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较于上一级方案的主要修订内容,以及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特色课程设置等相关情况。
汇报均采用口头陈述形式,无需制作PPT。学院学科专业布局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单个专业汇报时长不超过7分钟;含专升本的专业,专升本与本科合并汇报,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
3.答辩
同一学院所有专业汇报结束后,专家依据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及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质询,由学院答辩人作答。专家提问与答辩环节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4.专家组评议
根据各专业工作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按照百分制评定各专业成绩,并对专业特色、存在问题等进行梳理,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答辩审核要求
(一)答辩当天,各学院答辩人按照答辩时间安排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准备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纸质版各一式六份供评审专家审核。
(二)答辩人说明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调研情况,根据2026级人才培养方案较上一级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的修订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结合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培养目标。各专业要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在充分调研校友、用人单位及社会需求状况,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等,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明确。
2.毕业要求。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接岗位(群)入职要求和职业发展适应性,细化毕业生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可测,突出本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3.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课程设置要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注重课程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先进性的有机结合,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合理增设相关课程,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专业选修课程能够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课时比例应符合国标和专业认证要求。所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应满足相应的支撑关系。
4.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撑毕业要求。合理标注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支撑度,明确“强相关、中相关、弱相关”三组关系。
5.学分课时。严格控制总学分,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学分和自主学习学时。每周课时和学时总数不超过50,确保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和自由探索的时间。
6.第二课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合理设置第二课堂课程,开课学期明确,支撑关系合理,各专业“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促进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7.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依据《安康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169号)《安康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170号)《安康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171号),恰当运用各种评价方法,收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数据,提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
8.格式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格式(字体、行距、各种表格)等应规范、标准。
六、意见反馈及修订完善
(一)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本次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综合分析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定稿。
(二)请所有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3日前提交更改后的①新方案(须附完整签字页+首页盖学院公章),②课程统计表,③3位外审专家人才培养方案意见表(附件2),④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⑤xx学院学科专业布局,⑥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江南校区2107A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jwcjxk@aku.edu.cn(命名方式:二级学院+2026级第二轮培养方案)。
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核心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按时报送材料,并准备相关答辩事宜。本次答辩审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老师 曾老师 联系方式:3261824
附件:
1.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专家意见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