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148号)文件规定,毕业生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发给结业证书的,允许其在结业后一年内按学校规定时间回校参加结业换证考试,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不按学校规定时间回校参加结业换证考试,不再重新安排考试,也不再换发毕业证书;根据《安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校发〔2025〕175号)文件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为做好2026年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证书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条件
1.换发毕业证书:2025届结业生,在结业换证考试课程成绩合格,并满足其个人结业原因所对应的其他毕业条件后,可凭结业证书原件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注:1.因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足结业者,公共选修课学分需满足毕业要求;2.因第二课堂成绩不合格结业者,第二课堂成绩需合格。)
2.申请学位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后,符合《安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校发〔2025〕175号)文件规定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达到《安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校发〔2025〕175号)文件中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同意,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提供材料
(一)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1.结业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并提交《安康学院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附件1)和有二级学院印章的最新成绩表至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当年因第二课堂成绩不合格而结业者需同时提交《安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申请表》(附件6))
(二)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1.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填写并提交《安康学院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至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2.已取得毕业证书但未授予学士学位的2024、2025届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填写并提交《安康学院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相关支撑材料、承诺书(模版见附件7)至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与流程
1.5月22日前,2025届结业生携带结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返校,并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安康学院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附件1),交回结业证书;务必查看结业换证考试安排(集中安排和分散安排)。
2.5月25日,按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结业换证考试。
3.5月28日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填写并提交《安康学院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安康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学籍卡》(一式两份、等通知后教务系统打印)、相关支撑材料(如有)和承诺书(如有,模版见附件7)。
4.5月29日前,二级学院填写《XX学院2025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XX学院补授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5)并交教务处1102办公室。
5.6月20日前,教务处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6月25日前,二级学院按照教务处的要求统一领取本学院结业生换证和学位补授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6月26日前,结业生换证和学位补授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二级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其他事宜
(一)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由教务处考试科负责,若有疑问请及时与考试科联系(电话:0915-3261853)。因未按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学生将不安排参加考试;结业换证考试无缓考和补考,结业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结业生,以免错过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并关注时间节点及所需提交材料。
(二)公选课
若因公选课学分未修够而结业的学生,需按照《关于2025-2026学年第2学期认定学生自行修读公共选修课线上课程学分的通知》有关要求申请公选课学分认定(网址:https://jwc.aku.edu.cn/info/1003/8731.htm),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若因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未修够而结业的学生,需填写《安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申请表》(附件6),按程序进行审批和认定,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
(四)咨询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或需要咨询,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901。
附件:
1.安康学院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
2.安康学院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3.XX学院2025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
4.安康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
5.XX学院补授学位申请汇总表
6.安康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申请表
7.承诺书模版
教务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