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及中后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质量管控,保障中期检查工作规范、高效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成立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为核心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专项工作组,在各专业中期检查的基础上于4月15日前完成本院覆盖式检查,重点核查选题适配性、研究进度、指导教师履职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质量,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自查及督导检查内容
(一)组织落实情况
核查各二级学院是否按《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及中后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7号)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归档相关材料,是否按时完成院内自查与整改。
(二)学生完成情况
对照任务书与进度计划,审核学生是否按阶段完成任务书、开题、初稿撰写等任务,是否填写《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三)教师指导情况
检查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开展阶段性指导。杜绝指导记录空泛、缺失。
(四)质量指标达标情况
核查社会实践类题目占比是否达50% 以上,双导师指导论文占比是否达标(普通专业≥15%,产学合作专业≥30%)。
(五)学术不端防控情况
检查各学院是否开展学术诚信教育,是否杜绝买卖、代写、剽窃、伪造数据等行为。
(六)材料规范情况
对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与写作技术规范,审核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材料格式是否统一,归档是否规范。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教学督导审核,不得拖延、缺漏。漏、弄虚作假。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完成时限。
3.各二级学院于4 月2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
附件:XX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模版)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