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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缓考以及特殊类课程考核申请和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校发〔2022〕23号)和《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课程考核缓考和特殊类课程考核等事宜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课程考核缓考

(一)无补考的实践环节类课程、公共选修课(含限选课)和取消考核资格课程,学生不得申请缓考。

(二)缓考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前办理,审核通过后按时参加次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因病缓考,须提供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因事缓考,须提供二级学院审批的请假手续。学生申请时,诊断证明或请假手续须在附件中上传。缓考审核通过的学生,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缓考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须按时参加本学期安排的期末课程考核。

申请和审批流程

1.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缓考申请和审批操作流程见附件。

2.学生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和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截止时间:该门课程期末考核前1天。

3.审核流程设置: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李老师。

二、特殊类课程考核

(一)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

按照《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第一条执行,请学生所在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学院会议纪要(复印件)和信息汇总表(从教务管理群中下载,汇总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1961173446@qq.com)交教务处考试科

(二)《大学英语》类课程听力题目免试

按照《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第二执行,具体由外语学院组织、安排;咨询电话:0915-3287727。

(三)本学期缓修毕业实习的学生

本学期申请毕业实习缓修生获得批准后,请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缓考,在附件中上传审批通过的《安康学院毕业实习缓修申请审批表》。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李老师。

(四)因身体原因无法修读《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3》《大学体育4》,须修读《大学体育1-4保健课》考核

按照《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第四条执行,具体由体育学院组织、安排;咨询电话:0915-3211069。

(五)因身体原因无法修读艺术、体育、教育专业特殊类课程,须修读《专业特殊类课程理论课》考核

按照《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第四条执行,具体由各开课学院组织、安排;请咨询开课学院。

(六)退役复学置换《大学体育1-4》《军事理论》《军事训练》

按照《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第五条执行,具体由教务处考试科负责;咨询电话:0915-3261853。

(七)其他特殊类课程考核(转专业成绩置换等)

其他符合《安康学院特殊类课程修读、考核与学籍管理暂行实施细则》(教字〔2024〕19号)各条款的情况,须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链接为https://jwc.ak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244&wbnewsid=7863,所需附表可从文件附件中下载,亦可在教务处网页端---服务指南---常用下载中下载。

附件:

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缓考申请和审批操作流程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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