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市监标函〔2025〕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研究。申报单位要系统学习《通知》要求,准确了解试点项目建设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紧贴自身实际开展需求分析,明确课程、学科开设方法路径载体,理顺试点项目建设思路。
(二)确定试点模式。立足学院教育资源力量基础,可在公共教育培养、专业教育培养和多类型学位培养3种模式中,科学选择1种或多种模式作为本学院承担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三)组织实施申报。认真梳理本学院承担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项目建设的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和联合申报单位资料,详细填写《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并于10月11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107A室(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akujwcjxk@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表
3.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