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发〔2024〕94号)(附件1)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统计范围
本学期所产生的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师查询个人教学工作量表(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申报(6月23日---6月25日18:00)---二级学院审核(6月28日18:00前)---教务处汇总审核结果并下发二级学院公示材料电子版(6月29日18:00前)---二级学院院内公示、教师教务管理系统补报(修改)和二级学院审核(6月30日18:00前)---教务处汇总公示(7月1日8:00-7月3日18:00)---教务处下发公示结果,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向送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7月4日18:00前)---教务处将教学工作量数据报人事处(7月4日18:00前)。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的教学工作量(附件2),请教师及时下载查看。个人表中工作量列已有数值的,请教师依据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进行核对,若数值正确无误则无需在教务系统中申报;若数值错误或数值为空、为0的(一般为多人授课、实践类课程、并班上课或无教学评价、计划课时为空等情况导致),教师按照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和“多退少补”(增加填数值,减少填负数)的原则,一律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特别提醒:教师申报课程教学工作量时,不要调整学年学期,须在备注栏说明所填数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尽量采取逐条申报,不要将多个合并成一条申报,避免填写说明太长,计算方法和结果容易出现错误。
例如:第1条:教学法研究;第2条:毕业论文指导;第3条:毕业论文评阅;第4条:毕业论文答辩;第5条:实习;第6条:见习;第7条:实验;第8条:学年论文指导;第9条:实训;第10条:XX课程补报;第11条:微格训练……等等;先后顺序教师可自定,系统申报条数最大数量未做限制。
(二)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填写《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3),汇总、审核、公示、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含电子版),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教务处公示结束后直接报人事处。
五、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教务处统计范围:
1.公共选修课(含限选课)命题和评阅(线上课程为成绩录入)的课程考核工作量;
2.教务系统中安排监考的课程考核工作量;试卷分发与回收负责人的课程考核工作量(附件4)。
教务处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教务处手动统计,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教务处公示结束后报人事处。
(二)二级学院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计入教师工作量详表和二级学院工作量汇总表,由教务处公示后报人事处。
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时,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含提前结课课程考核、毕业班重补修课程考核、经管学院调整学期课程考核)考试性质选择“正常考试”;补考(含开学初补考、毕业班重补修补考、经管学院调整学期课程考核补考、结业换证考试)考试性质选择“补考”。
考试性质中“正常考试”、“补考”的每种类型最多只能填写1条记录,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合并各个类型计算后填入相应的栏目中,当某项栏目没有数值时填0。
(三)计算方法详细化说明(附图说明)

图1申报考试工作量举例说明(补考同理处理)
1.命题:考试命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按照4课时/份计,A卷、B卷各为1份,非试卷为1份。
2.评阅:
(1)评阅试卷:按份数填写数值。
(2)“扫描阅卷”和非试卷:按2份折合1份评阅试卷,填写折合后的数值。平时作业、课堂笔记、实验报告、章节测试等非期末考核的过程性材料,均不得计算课程考核工作量。
3.机器自动评阅或无评阅记录的、同一教学班的某门实践环节课程(如学年论文、微格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由多名教师指导时,仅录入成绩的教师,计成绩录入工作量,须折合成阅卷份数,按折合评阅试卷份数填入相应的阅卷中。每生折合评阅试卷份数=0.133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4.“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由体育学院单独手动统计,报教务处审核、公示后直接报人事处,涉及到的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六、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教学工作量、交叉课程考核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含挂靠本学院的各部门行政人员)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
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统计本学院教师(含挂靠本学院的各部门行政人员)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填写《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5),经任课教师确认,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6)。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备注栏中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人数系数、评教系数、命题份数、评阅份数、计算结果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进行院内公示;在院内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二级学院要督促教师按时进行补报、修改并及时进行审核,对教师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反馈和举报等事宜,及时进行回复、记录和核实。
(三)2025年7月1日8:00-7月3日18:00公示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仅公示一次)。
(四)教务处公示无误后下发结果,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将《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2份,于7月4日18:00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
八、其他事宜
如有疑问或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853。若咨询评教方面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838。若咨询双师课程方面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824。若咨询劳动实践课方面问题,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124。
附件:
1.《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的课程教学工作量(系统无教学任务的没有此表)
3.2024-2025学年第2学期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 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的监考和试卷分发与回收负责人的课程考核工作量
5.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6.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