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接省教工委安全稳定风险预警,近日我省某高校一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火情,造成学生受伤,教训十分深刻。为确保我校实验室运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3月21日前。
二、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三、排查内容
各二级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检查项目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危险性实验设施安放位置是否科学合理,实验室内特别是高温高热设备周边是否有杂物,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实验室是否配备灭火设备及灭火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四、现场检查
学校检查组对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二级单位于3月21日前将本单位《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截止2024年3月21日前数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kujwcsjk@163.com。
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