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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集中课程考核安排方案的通知
2024-01-03 10:3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2024年1月7日-12日进行本学期集中课程考核,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安排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集中安排方案》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试卷审核、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试卷的审核、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场地的协调。开课学院(相关部门)按照科目和学生人数,于考试前两天内完成所有试卷(含考试签名表、考场记录表、演草纸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封装,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开课学院(相关部门)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考试材料。

考试材料需要在教务处保密室存放的二级学院,请于1月5日12:00前与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以便及时安排存放地点和申请押送车辆,1月5日下午集中进行存放,具体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刘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853。

(二)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或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

三、工作要求

(一)课程考核组织、实施过程、成绩录入等按照《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jwc.aku.edu.cn/info/1003/7518.htm)的要求执行。

(二)请相关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相关要求,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监考、违纪作弊学生记录和上报、阅卷、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等环节负责把关。

(三)已集中安排的课程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考试时间或地点;确因特殊原因,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按调整方案执行。

(四)《安康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开课学院统一打印,装入试卷袋,对于计算类考试请备足演草纸,演草纸由各开课学院(相关部门)统一盖章后装入试卷袋,由监考教师发给考生,考生须在演草纸上写学号、姓名、班级、科目等信息,考试结束予以回收处理。半开卷专用纸于考前一周由开课学院(相关部门)到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统一领取。

(五)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督促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一卡通(三者有其一即可,一卡通需有信息和照片)和必要文具按时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照相设备、背包、水杯、食物等考试违禁物品到座位。

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诚信考场进行课程考核的科目,按要求完成考生考前诚信考试教育,组织考生学习《安康学院课程考核诚信考场考生须知》并签订《安康学院课程考核诚信考场考生承诺书》。

(六)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提醒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严禁私自调换监考,考前做好清场(考试违禁物品由监考教师指定位置,考生考前务必集中存放,手机须取消闹铃并关机)和签到工作,监考过程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违纪作弊考生签字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送至开课学院,不得包庇、隐瞒或私自处理。严禁监考教师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照相设备、背包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诚信考场进行课程考核的科目,按要求组织监考、巡考教师学习《安康学院诚信考场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职责》《安康学院课程考核诚信考场巡考记录表》。

(七)学校成立巡考工作组,对本次课程考核工作组织、监考教师以及诚信考场巡考教师履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巡考具体安排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课程考核巡考工作组,对工作组织、监考(诚信考场巡考)教师履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

(八)对课程考核组织工作和教师(诚信考场巡考)监考履职不到位、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问题,将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按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一卡通(三者有其一即可,一卡通需有信息和照片)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请监考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查询个人的监考信息(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3-2024”,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有多个工号的监考教师,请务必提前和安排监考的二级学院联系,确保教务管理系统中所安排的工号是本人目前在用的工号,以免漏查监考信息导致教学事故。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申请诚信考场进行课程考核的科目,巡考教师请查阅附件1的巡考安排。

(三)请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查询安排的考试信息(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3-2024”,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

(四)开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允许学生携带教材、手写笔记等资料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打印或电子资料。半开卷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允许学生携带教务处印制的半开卷专用纸1张(A4)。考前1周由开课学院(部门)按应是人数到教务处考试科领取,登记后下发给学生;正反面均由学生手写,不得携带打印、复印材料或教材或其他电子资料等。

(五)参加《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学》等6门公共课程的考生,除携带必要的证件和必要文具(《大学英语1》还需携带听力接收设备,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准备好合格的电池;听力接收频率:FM94.8兆赫)外,还需携带填涂答题纸所需的2B铅笔、2B橡皮等文具;请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做好通知和提醒。

(六)留级后该专业停招(即该专业下一年级只有留级生)或留级后已申请跳级的学生,请学生所在学院及时联系开课学院(部门),手动将该生所需集中考核的课程安排到相应(对应)的时间和地点(即不单独安排考场、时间和监考教师),同时做好考试材料的准备、发放与回收,单独通知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手动安排的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填写《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更正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教学秘书于1月19日前将《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更正申请表》提交教务处考试科,教务处考试科负责录入手动安排的课程考核成绩。

(七)考试结束当天开课学院回收《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存档;有违纪作弊记录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或开课部门指定人员于第2天上午将《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违纪作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交教务处考试科。

(八)留学生的课程考核,由国际教育学院协调开课学院进行安排。

(九)诚信考场所需材料由教务处考试科单独下发相关二级学院,请相关二级学院提前做好安排。教务处考试科做好诚信考场视频录像工作。

(十)学生若因病(事)不能按时参加课程期末考核的,请按照《关于本学期学生缓考、已修免修、免修免考等申请和审核的通知(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网址https://jwc.aku.edu.cn/info/1003/7191.htm)执行。毕业实习申请缓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毕业实习缓修的学生须向教务处实践科、考试科提供申请材料,并在教务系统中及时申请“缓考”。

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处考试科按要求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申请的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十一)期末集中课程考核监督举报电话:0915-3261109,联系人:陈老师。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853。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集中安排方案

2.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集中课程考核巡考安排



     

2024年1月3日


附件【附件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集中安排方案.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集中课程考核巡考安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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