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现将教务处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1.考核人员范围: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本单位处级干部(实职)、2023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师德考评人员范围为为所有在册在岗教职员工。
2.指标分配:年度考核优秀2名,师德考核优秀1名。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
1.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汪义瑞(组长)、付争方、陈国杰、李婷、刘铁、李莉。纪检监督:陈国杰
2.考核工作会议时间、地点:2023年1月3日教务处2105会议室。
3.考核流程: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审议——公示。
4.完成时间:考核工作应在2023年1月3日前完成。
5.实施方法:年度考核采用线下考评和人事系统线上填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师德考核
1.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汪义瑞(组长)、付争方、陈国杰、李婷、刘铁、李莉。纪检监督:陈国杰
2.个人总结并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附件2)。
3.综合测评。在个人师德总结页面右下角手动签字,报本单位工作小组。
4.确认格次。由工作小组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测评表》(附件3)。
5.公示上报。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新入职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但需在系统中填写、提交考核登记表。
2.年度考核需在人事系统中填报、审批考核登记表最晚应于2023年1月9日前完成。
3.综合科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年度考核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2室,师德考核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3室。
附件:1.年度考核线上操作流程
2.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
3.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测评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