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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流专业”建设任务考核答辩的通知
2023-12-22 11:4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专业”202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国家级一流专业

小学教育、旅游管理

省级一流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财务管理农学、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

校级一流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英语、学前教育、会计学

二、考核依据

安康学院2023年度“一流专业”建设任务书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专业负责人对照年度任务,紧扣“说(目标任务)—做(实施情况)—证(证明材料)”三个环节进行汇报。学校邀请专家根据年度任务的实施与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安排

考核材料

各一流专业所在院系填写《安康学院一流专业202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下称《自查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制作8—10分钟的汇报答辩PPT。

(二)答辩时间

现场汇报答辩时间定于2024年1月5日,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答辩时间

备注

1

小学教育

9:00-9:15

国家级一流专业

2

旅游管理

9:15-9:30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9:30-9:45

省级一流专业

4

体育教育

9:45-10:00

5

美术学

10:00-10:15

6

财务管理

10:15-10:30

7

农学

10:45-11:00

8

园林

11:00-11:15

9

食品科学与工程

11:15-11:30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4:30-14:45




校级一流专业

11

电子信息工程

14:45-15:00

12

应用化学

15:00-15:15

13

化学工程与工艺

15:15-15:30

14

学前教育

15:30-15:45

15

会计学

15:45-16:00

 说明:2023年接受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家组进校考查的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等3个专业本年度免于汇报答辩,需提交《自查表》。

(三)答辩地点

江南校区2207请于答辩时间前10分钟到场。

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2024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自查表》一式六份、支撑材料一式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954605825@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安康学院一流专业202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 安康学院一流专业202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doc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暨审核评估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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