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1299号)要求,学校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拟推荐《文化铸魂、课程筑基、实训赋能:地方高校中文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等5项教学成果申报陕西省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时间:2023年11月24日—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61813
附件:安康学院拟推荐陕西省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名单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