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党政办发〔2023〕23号)《关于实习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23〕26号)安排,前期各二级学院对实习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为了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迎接全省高校实习复查,现对我校实习整改工作进行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二、复查内容
(一)教学体系建设情况
1.是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
2.实习内容是否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匹配、与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
3.是否存在自行组织与本专业教育教学不相关的实习活动或者有偿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的行为。
(二)实习组织安排情况
1.当前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学生数量、实习进展和实习状况(包含实习阶段性成效、学生思想心理状况等情况)。
2.是否科学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并根据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收能力,合理确定实习安排和实习流程。
3.针对因特殊情况,毕业实习、顶岗实习需由学生自行选择单位进行的分散实习,是否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内容,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
(三)指导教师选配情况
1.是否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
2.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密切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重点针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是否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状态,是否存在疏于管理、一放了之的情况。
(四)实习实施管理情况
1.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2.是否开展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建立实习管理制度和实习运行保障体系,定期开展实习工作检查督导。
3.是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环境,实习前是否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4.针对跟岗、顶岗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责任;跟岗、顶岗实习中除特殊专业及实习岗位要求外,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是否能够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取合理报酬的权益。
5.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1.针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提前制定预案。
2.是否出现因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引发的学生安全、负面舆情等情况,是否及时应对处置并对实习组织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整改,整改成效如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整改复查工作,对照复查重点内容,再次全面梳理实习组织管理情况,做到深入细致,全覆盖、无遗漏,全力做好实习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2.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责任落实到人,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3.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学校复查过程中发现的自查不全、不深、不细、不实,学生实习组织不严谨、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学校将根据《安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及相关纪律规定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17:00前将《实习工作复查总结报告》《实习情况排查表》(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和《实习生实习基本情况台账》(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kujwcsjk@163.com。出现突发事件的学院,将学院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情况、处置过程、整改措施与成效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报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徐江涛
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1.实习工作复查总结报告
2.实习情况排查表
3.实习生实习基本情况台账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