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材办〔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可以承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实习实践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遴选。
三、基地类型及建设标准
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包括中小学基本劳动教育实践、职业院校职业体验特色教育实践、普通高校创新创业特色教育实践等三个特色类型。
《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150分)和学段劳动实践课程建设标准(50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00分,评估赋分合计160分(基础设施部分最低120分、课程建设部分最低40分)以上者,方可申报。
四、材料报送
(一)主件材料
1.《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由申报单位据实填写;
2.《申报基地自评报告》由申报基地撰写,内容包括基地规模、资金投入、设施设备、功能特色、课程设计、师资力量、教学保障、运果、发展规划等内容,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申报基地自评表》由各申报基地对照《基地建设标准》内容,逐项逐条自评,并在相应栏目赋分(基础设施建设项必选,学段特色课程建设项可选其一或多个)。
(二)支撑材料
1.申报基地(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相关运营资质(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水质检测、食品卫生等)证明复印件。各复印件加盖申报基地(单位)公章;
2.申报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制度;
3.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主题课程文本资料(不少于8个主题课程)、相关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场景图片资料(每个主题课程须配2-3张图片);
4.申报基地运行视频资料(时长8分钟以内)。
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 省大中小学劳动
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3.申报基地自评报告
4.申报基地自评表
教 务 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