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统计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安排,经教师核对和申报、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教务处复核等环节,本学期全校教学工作量已汇总完毕,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1-6,7-8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发布),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和教师及时查阅。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4日8:00-2023年7月6日18:00(仅公示一次)。公示期间,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和教师须对公示材料进行核对;《劳动教育实践》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按照教务处会议纪要(附件9)执行。
(一)交叉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和考核工作量)若有问题,由开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其他学院复核签字后,交教务处考试科进行更正。
(二)教务处手动统计的监考(含毕业班重补修(含补考)监考、结业换证考试监考)与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等考核工作量若有问题,请教师及时电话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进行更正。
(三)除(一)---(二)按上述规定程序进行更正外,其他符合统计范围而因个人原因出现重复申报、漏报、多报等情况时,请教师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模版见附件10),经审批后于公示结束前报教务处考试科进行更正。
三、监督举报和咨询方式
(一)若发现教学工作量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时,请向学校教务处、纪委纪(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915-3261901(教务处);0915-3261865(委纪(监察专员办公室))。
(二)若对工作量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向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教务处考试科咨询。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咨询电话:由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自行公布;教务处考试科咨询电话: 0915-3261853。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全校工作量汇总表
2.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各二级学院工作量汇总表和个人表
3.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各二级学院交叉工作量汇总表(课程教学和课程考核)
4.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公选课工作量汇总表和详表(课程教学和课程考核)
5.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留学生工作量统计表(课程教学和课程考核)
6.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的监考、毕业班重补修(含补考)监考、结业换证考试监考和试卷分发与回收负责人等考核工作量
7.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务管理系统申报审核通过(详表)
8.课程考核工作量教务管理系统申报审核通过(详表)
9.[安康学院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1(2023.7.03)
10. 教学工作量更正申请(模版)
教 务 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