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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04-27 21:0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前自查整改工作

在上周二级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特别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特种设备(气瓶及高压设备)、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及水电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相关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要求,各相关岗位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须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3.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4.要求学生严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放假期间,有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的,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实验的,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确保安全。学生或教师需使用实验室的,按照二级单位内部管理要求办理手续,经院长、书记同意后方可使用,二级单位将相关信息填入《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二级单位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工作,汇总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于4月28日18:0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科研实验室材料同时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科。

 

教务处联系人:徐江涛   联系电话:3261124

科研处联系人:云 洁   联系电话:3261072

电子邮箱:akujwcsjk@163.com

 

附件: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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