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3〕2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立项只设重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由申请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等自拟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申请人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审核上报。学校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
四、研究时间与成果要求
1.研究课题规定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项课题需完成1篇研究报告,形成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数据或案例支撑,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研究报告每篇1万字左右,专报每篇3000字左右。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对课题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将《课题申请书》(一式 5 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至教务处教育研究室2107A,并将电子版按照“二级单位+姓名+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命名发送至邮箱:2039569061@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261813
附件:
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
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