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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20 15:20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校发〔202351号)工作安排,二级学院和有实验室的相关部门已做了自查自纠,学校于421日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主要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消防安全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1.检查方式

1)查阅资料:查看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检查等相关记录和其他必备资料。

2)现场检查:根据实验室名单,选定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现场查。

3)意见反馈:检查组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2.检查分组及人员

第一组:张东红、汪义瑞王开忠、郑武生黎欢吉

第二组:余  谦、崔晓明陈国杰、郝礼军  

3.检查时间

校区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组

联络人及

联系电话

江南校区

14:30-16:00

化工学院、数统学院文传学院、信息化处

第一组

卫玳瑶

18191599886

16:00-17:30

教育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

江北校区

14:30-16:00

农生学院、医学院、旅环学院、蚕桑重点实验室

第二组

徐江涛

18690512559

16:00-17:30

电信学院经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2.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新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列入隐患整改动态台账,并尽快落实整改。于4月2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截止2023年4月23日前数据)报送至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akujwcsjk@163.com。

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准备好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检查等相关记录和其他必备资料。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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