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安康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校发〔2022〕23 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学生缓考、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等进行申请和审核等事宜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申请类型
(一)缓考
缓考应在课程期末考核前一天办理,按时参加次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因病缓考,须提供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三个月内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因事缓考,须提供二级学院审批的请假手续。学生申请时,诊断证明和请假手续须在附件中上传。无补考的实践环节类课程、公共选修课(含限选课)不得申请缓考。
(二)已修免修
因转专业、留级、休学、保留学籍、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原因,某门课程已修读且通过考核,但在新编入的年级、专业再次开设且未超过课程有效期者,可申请已修免修相应的课程。
(三)免修、免考
教务管理系统统一设置为“免修免考”,分以下两类情况可以进行申请:
1.免修是指学生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不参与某门课程的教学活动,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直接获得该课程学分的修读方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课程免修。
(1)因身体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修读公共体育课程(大学体育2)者,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课程(大学体育2)。
(2)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退役士兵,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
2.免考:学生虽符合《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中的免修规定,但未办理免修手续并按时参加课程修读的,或因病且无法康复导致不能参加课程期末考核的,学生可申请课程免考。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须提供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退役士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附件中上传。
3.公共选修课(含限选课)不得申请缓考和免修免考。
二、申请和审核流程
(一)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缓考、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申请和审批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学生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和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核时间:
1.缓考:2023年3月20日至该门课程期末考核前1天。
2.免修免考、已修免修:2023年3月20日至该门课程期末考核前一周。
(三)审核流程设置: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具体操作如下:
1.除大学体育、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外的课程,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2.大学体育2由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导出名单和附件电子版发体育学院审核,体育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
3.大学体育4分两类进行审核:
(1)已选课的退伍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学生所在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核。若该退伍学生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请体育学院先在教务管理系统将该生选入相应的课程班级,学生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
(2)其他学生填写《安康学院免修免考申请表(大学体育3、4专用)》(附件2)并提供相应材料,学生不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学生所在学院、体育学院审核纸质版材料,由体育学院安排学生参加《大学体育4保健课》的修读,将学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已选的大学体育4课程进行退选,在教务系统的《大学体育4保健课》中增加该生。
三、其他事宜
(一)已修免修、免修免考均为 65 分(百分制)。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梁老师,电话:0915-3261853。
附件:
1. 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缓考、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申请和审批操作流程
2. 安康学院免修免考申请表(大学体育3、4专用)
教 务 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