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对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类型和方式
课程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非笔试两大类。其中,笔试又分为闭卷、开卷和半开卷等方式;非笔试又分为课程论文、作品、总结报告、口试、实验操作、技术技能展演等方式。理论教学为主的,一般以笔试为主;实验课、实践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操作性或演示性较强的,一般以非笔试为主。同一门课程的考核可采取笔试与非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均须进行考核,各类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二、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安排方式
本通知中的周次均为校历周次;以下(一)、(二)和(三)三类的安排方式均需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信息统计表》(附件1),开课学院于考核前一周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一)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分散安排
以课程论文、作品、总结报告、口试、实验操作、技术技能展演等非笔试方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学院(部门)在结课后一周内自行组织。2022级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18周结课的非笔试课程,可在结课后稍作复习,在18周内择时安排,不组织随堂考核,确保不占用计划教学课时。
(二)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集中安排
以笔试和机试方式集中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由开课学院(部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安排,原则上每个班级每天考试科目不超过2科。
2022级普通本科生(不含2022级专升本)16周(含)前、其他年级(含2022级专升本)15周(含)前结课的课程,进行集中安排的期末考核课程,为学生留一周复习时间(比如6周结课,8周方可考核,以此类推;若因实习见习等原因,为保证实习见习如期进行,可安排在复习周内进行集中考核。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编排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时间由开课学院(部门)编排(涉及非本学院的课程须和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教师由各二级学院选派,教务处负责协调和指导。教务系统编排须在考前一周的周五前完成。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请监考教师登陆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集中安排的考务信息(信息查询---监考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2-2023”,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请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集中补考信息(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学年选择“2022-2023”,学期选择“1”---点击“查询”查看结果)。
(三)公共选修课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公共选修课以笔试、口试、实验操作、技术技能展演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可进行随堂考核;以课程论文、作品、总结报告进行课程考核的,不组织随堂考核,确保不占用计划教学课时。公选课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安康学院试卷委印单》,于考前一周交教务处考试科盖章,盖章后由教师送印刷厂印刷试卷,并做好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考试周进行集中的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2022级普通本科生(不含2022级专升本)17周(含)后、其他年级(含2022级专升本)16周(含)后结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部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集中安排在考试周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组织实施
(一)任课教师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笔试考核按时向开课学院提供《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样卷和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非笔试考核按时向开课学院(部门)提交课程考核方案(模板见附件2)。
(二)各开课学院(部门)要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突出学生知识运用、创新思维能力的测评为目标,加强笔试命题和非笔试方案的审核。
(三)课程考核材料(试卷、签到表、考场记录表、演草纸和其他材料等)均由开课学院(部门)负责。演草纸由各开课学院(部门)统一盖章后装入试卷袋,由监考教师发给考生,考生须在演草纸上写学号、姓名、班级、科目等信息,考试结束予以回收处理。半开卷专用纸于考前一周由开课学院(部门)到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统一领取。
(四)各开课学院(部门)要明确印制、分装、保管、分发和回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试卷发放回收人员登记表(样表)》(附件3),开课学院(部门)将电子版于考前一周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以便手动统计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的课程考核工作量。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一)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和教师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规定(附件4-7),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纪律要求。
(二)提醒教师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并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教师无监考证或监考证遗失,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考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科补办。督促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一卡通(三者有其一即可,一卡通需有信息和照片)按时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严禁教师和学生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发送功能的通信或电子设备、照相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四)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人员进行巡考,重点检查本学院监考教师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二级学院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巡考记录表》(附件8)、《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巡考问题处理意见反馈表》并按备注要求上报(附件9)。
(五)学生不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出现违纪行为的,按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监考失职的,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缓考、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申请和审核
若因病(事)或因疫情防控规定不能返校且无法达到线上考试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提前结课课程期末考核的,请学生按照《关于本学期学生缓考、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等申请和审核的通知》(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10月20日发布;网址http://jwc.aku.edu.cn/info/1003/6700.htm)执行,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及时进行审核。
七、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线上考核
对因疫情防控无法返校且能进行线上考核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学生提前结课《XXXXX》课程的线上期末考核安排方案》(参照附件10),经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八、提前结课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和资料归档
在考核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成绩录入提示在教师点击“成绩---成绩录入[教师]”界面后,有5秒钟强制阅读,请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成绩录入核查无误后保存、提交、下载存档资料。成绩提交后学生就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查询;若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周末和寒暑假)提交《安康学院学生课程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务处网页---服务指南---常用下载中下载),按程序审批后交教务处考试科进行更正。更正完毕后,任课教师及时从新下载存档材料。各二级学院(部门)于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前完成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3261853。
附件:
1.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信息统计表
2.安康学院非笔试考核课程考核方案
3.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试卷发放回收人员登记表(样表)
4.学生考试守则
5.监考教师守则
6.安康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流程
7.安康学院课程考核违纪处理和反馈工作流程
8.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巡考记录表
9.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提前结课集中安排的课程期末考核巡考问题处理意见反馈表
10.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学生提前结课《XXXXX》课程的线上期末考核安排方案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