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提升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提高师范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立项范围。立项范围主要包括4大类: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类、教师职前培养类、教师专业发展类、教师综合管理类,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题目自行拟定。
(二)立项类型。研究项目根据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要求有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的经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2.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成员不包括单位领导、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吸收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承担一项项目的主持人。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研究内容要求
1.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研究工作要求
1.研究项目时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研究时间从省教育厅正式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研究项目的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重点/一般)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否则将不予列入结题验收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部门)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育研究室2107A,并将电子版按照“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11417104@qq.com。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每个项目的《立项申报书》(附件2)五份,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的复印件一份(附目录)。
附件: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202/07/20184.html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3261813
教 务 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