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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专家的通知
2021-12-22 18:1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依据《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省教指委发〔20219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专业共同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应推荐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热心本科教学的教授担任。

3.本专业有省教指委委员的由省教指委委员担任

4.涉及我校36个专业(详见附件2),每专业推荐1人。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229日(星期三)之前,将《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3单面打印,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2107A),电子版发送至18478309@qq.com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遴选推荐专业共同体专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

1.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所属专业共同体一览表

3.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222

附件【附件2 陕西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所属专业共同体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省教指委发〔2021〕9号-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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