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省教指委发〔2021〕9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专业共同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应推荐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热心本科教学的教授担任。
3.本专业有省教指委委员的由省教指委委员担任。
4.涉及我校36个专业(详见附件2),每专业推荐1人。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9日(星期三)之前,将《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A3单面打印,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2107A),电子版发送至18478309@qq.com。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择优遴选推荐专业共同体专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
1.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所属专业共同体一览表
3.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